第二章 行为准则
第1条 凡注册使用本社区的会员则代表了解并自愿遵守所有规定及条列。
第2条 论坛会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
第3条 禁止政治、敏感的文章发表以及转帖。
第4条 禁止不顾他人感受的个人情感发泄、人身攻击、低级趣味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第5条 禁止张帖、人肉搜集未经他人许可的任何私人信息。
第6条 禁止抄袭及剽窃他人作品,禁止发布任何可能存在商业侵权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影视程序、原创或者转载商业软件的破解成品、破解补丁、注册机等。
第7条 禁止发表与站方宗旨无关主题、与主题无关回复、上传与内容无关图片。
第8条 禁止一帖(回复)多发、刷版(帖)等恶意灌水现象;
第9条 禁止任何未经站方允许的广告。
第10条 禁止破坏论坛公共秩序及侵害站方利益的内容。
第11条 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在论坛从事任何商业交易,禁止使用论坛相关名义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交易,论坛禁止发布非法交易行骗行为内容,论坛没有任何公开的官方QQ群!
第12条 禁止讨论其他论坛、网站的邀请、注册、登陆以及其他是非问题,禁止发布其他网站或者论坛的邀请码
第13条 会员的头像/照片不得有国家领导人的形象;不得有歪曲/侮辱他人行为;禁止使用不雅或影响阅读的头像/照片;
第14条 禁止挑战站方规定干涉站方管理,挑拨会员及管理关系,拉帮结伙、意图分裂。
第15条 禁止指桑骂槐、意图不明的行为。
第16条 禁止发布与法律法规打擦边球的内容。
第三章 注册、管理账号规则
凡注册的账号自动视为同意注册的账号归论坛所有
包含以下内容的注册名将被无条件删除:
第1条 党和国家领导人或其他名人的真实姓名、字、号、艺名、笔名,国家机构或其他机构、和政治、宗教有关之敏感的名称
第2条 不文明、不健康、易产生歧义、引起他人误解的名称
第3条 非官方途径购买的账号,论坛账号和邀请码禁止贩卖
第4条 不论出于何种目的原因,论坛账号均不得转赠、租用或外借他人使用,每人只能拥有一个论坛账号,禁止注册马甲账号,即使账号被禁言也禁止再次注册,违规者一律做封号处理!
第5条 以通讯账号作为论坛ID(例如:QQ12345或在其他地方说明通讯账号为论坛ID)等 2015年3月28日前注册账号暂不做处理。
第四章 发帖规则
站方原则上接纳一切能够真正给大家带来经验的交流帖,原创作品、技术讨论、心得体验等都可以成为帖子的主题。
具有以下规则性质的主题或回复将被管理人员处理,并对发帖者进行置顶奖励、禁言、禁止访问、删除ID、扣除CB等相应处理。
第1条 禁止发布论坛官方认定不宜在本社区发表的帖子
第2条 禁止以任何名义开帖召集、建立团体或者群的
第3条 批评性内容或评语必须给出详细理由,否则将视为诽谤
第4条 禁止发布暴力、恐怖、血腥、反复贴过很多次、引起人视觉反感的图片
第5条 禁止发布违反国家和谐的内容,如各种翻墙软件、翻墙方法、VPN和免流等
第6条 禁止发布主题过于简单、无实质内容、使用哗众取宠标题的
第7条 禁止自己开帖或在他人发表的主题中进行版聊,针对某一事件、问题反复开帖
第8条 禁止与主题明显不符的回复、仅使用表情、数字、字母、引用等无意义的回复
第9条 禁止发布含有病毒链接或恶意代码的帖子
第10条 禁止发布广告帖(标准见附2)
第11条 鼓励会员多发布原创帖
1) 对于原创帖将予以加分鼓励,可在三日内本版置顶,显示高亮。
2) 对于伪原创将作出取消在原创区发帖资格以及更严厉的处分。
第12条 任何讨论、建议、质疑、询问社区功能使用方法的主题必须发表在【站务处理】版块
第13条 任何投诉社区管理的主题必须发表在【投诉举报区】
第14条 禁止发布不符合相关版面版规的帖子
第15条 禁止发布求师父帖子
第16条 禁止出售交易论坛账号和论坛附件等资源
第17条 禁止将他人出售中的、加权限限制的、回帖可见的内容或者附件直接共享出来,损坏作者利益的行为
第18条 禁止非原创作品使用“隐藏回复”功能和“出售附件”等功能
第19条 禁止使用图片“隐藏回复”“管理加分”等伪装显示和刮刮卡等
第20条 允许刷屏,但内容要有意义,不可脱离主题帖
第21条 允许同一主题多次回复可以连楼(三次以内),但要符合主题
第22条 禁止在标题以及内容添加误导性词汇 例如 精华、精品等
第23条 禁止诱导会员或强制要求会员加分等不正当方式来获取积分
第24条 禁止发布符合灌水规则的主题和回复
第25条 禁止发布非必须管理阅读的高权限(只能管理阅读)主题
第26条 禁止发布所有手机短信轰炸、呼死你、改号软件等相似的攻击工具
第27条 禁止发帖或者回复中添加干扰帖子阅读的内容,如各种异常代码和在帖子中添加不可见声音等!
第28条 禁止私服等相关工具、接码相关内容
第39条 禁止发布视频解析类相关接口、软件和APP等。
第五章 短信通知及会员投诉标准
第1条 帖子被转移、删除、关闭等不一定有系统短信通知和给出理由。
第2条 禁止发言、禁止访问、删除ID,均不会被通知,且用户资料将被清除。(扣除CB需要通知)
第3条 任何建议、质疑、询问社区功能使用方法的帖子请在【站务处理】版块发帖。
第4条 任何投诉社区管理、方法,违规行为的请在【投诉举报区】发帖。
第5条 投诉类主题发表在其他版块的一律删除处理;屡教不改的一律删除ID或者扣除CB处理。
第6条 双方如在论坛内进行争执漫骂,无论事由起因,均会做出严重处理。若仅一方侮辱攻击,另一方可进行投诉,由管理进行处理。
第六章 论坛奖励、处罚规则
第1条 符合发帖规则及该版块版规的原创帖可以给予3~5cb奖励并可本版置顶、高亮3天,优秀帖可加威望延长置顶、加亮时间。(娱乐分版区除外)
第2条 娱乐分版区优秀原创可给予1~5cb奖励,可考虑给予本版置顶、高亮1~3天。
第3条 按照版规成功举报违规的发帖给予加热心值奖励。(成功举报求破求脱、病毒帖可优先给予扣除违规的奖励)
第4条 具有特别意义或管理组商讨决定的帖子可以给予全局置顶、加亮,并可以适量提升奖励CB。
第5条 签名违规的一律违规+1,CB酌情扣除并由处理人记录,每天汇总后交由管理员删除违规签名,会员改正后不予扣除违规值,如再犯将双倍处罚。
第6条 违反总版规及分版版规的发帖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处罚:
1)灌水帖(1~5)给予删除所有发帖及发帖所得,增加扣除水帖量*1的处罚
2)少量灌水帖(2周内6~10) 给予删除所有发帖及发帖所得,增加扣除水帖量*2,增加违规数的处罚。
3)大量灌水帖(2周内10以上) 给予删除所有发帖及发帖所得,增加扣除20cb,增加违规数,根据实际情况禁言、禁访、永久禁言、永久禁访等处罚。
4)故意发布病毒、色情帖的ID永久禁止访问并查封其所有小号。
5)凡所有ID违规数≥3的将实行永久禁言的处罚
6)违反行为准则、注册ID管理规则的删除ID。
7)违反总版规的视情节严重扣1~20CB,删除发帖,增加违规和禁言、禁访、永久禁言、永久禁访。(各版块可以根据总版规自定规则)
关于灌水的定义(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规定):
1:如果同一内容、一帖(回复)多发(一天发一次导致很多天都重复也算)、刷版或无意义回帖
2:纯粹为了积分(泛指论坛所有积分)反复发帖、回复
3:只是简单的表示"同意"、"支持"等内容与主题无关的回复
4:发布主题过于简单、无实质内容、使用哗众取宠标题的
5:仅使用表情、数字、字母、引用等无意义的回复
6:转载互联网流传已久的"心灵鸡汤"
广告帖判定标准
第1条 不符合总版规规定的、简单从字面上便可判定为广告的。
第2条 为某个商家、某个公司、某种产品做隐性广告的。
第3条 在ID、昵称、来自、签名档、头像等发帖时可以显示的个人信息中、在主题和回复中,表明商家身份、团购信息、公布群信息或者群号码、公布联系方式的。(原则上不禁止博客、微博)
第4条 具有推广宣传性质或推广宣传与本论坛性质相同的。
第5条 以任何名义在帖子、附件、程序或者引导到第三方页面中主动添加QQ,QQ群等联系方式,除非得到官方认可。